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本文共1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按照省、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站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与医院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搭车检查、开药。
三、在医疗活动中,不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索要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
四、不以权谋私。不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损害病员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的医药费负担。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病人、刁难病人。
七、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免费医疗保健咨询,测量血压,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出诊,做到有问必答,帮助病人排忧解难。
十、严守承诺,优质服务。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按照省、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站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与医院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搭车检查、开药。
三、在医疗活动中,不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索要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
四、不以权谋私。不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损害病员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的医药费负担。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病人、刁难病人。
七、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免费医疗保健咨询,测量血压,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出诊,做到有问必答,帮助病人排忧解难。
十、严守承诺,优质服务。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新农合业务工作要点
一、 严格执行县合疗经办中心关于村卫生室门诊统筹业务的
政策、规范及规定。
1、 村卫生室诊疗项目收费标准须张贴在醒目处,并严格执行。
2、 必须严格执行合疗公示制度。
3、 加强新农合宣传,并积极配合村委会合疗筹资工作。
4、 规范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登记等医疗文书。
5、 规范合疗报销程序,开具规范票据,坚持患者签字,并记录患者
通信办法;建立和规范合疗登记和合疗补偿台账,并当日完成。
二、 虚心接受卫生院关于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的管理与监督。
1、 各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材料于当月26前上报至院合疗科,逾期
将不予办理第一文库网,次月也不予补办。
2、 各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材料陈列规范整齐、顺手,卫生院合疗科
将于当月25前进行当月工作督导检查。
3、 卫生院合疗科将根据当月督导情况,可根据实际核减或扣除村卫
生室申报补偿。合疗科在当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未及时改正的',或对合疗科的督导意见置之不理,仍我行我素的,将及时下达停止业务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改到位后提请卫生院验收合格后适时开通新农合业务。
4、 卫生院在合疗补偿款下拨后及时通知村卫生室领取,请村卫生室
务必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省卫生厅:
我院将严格按照《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稿)》(赣卫农卫字〔20xx〕13号)要求,认真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与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努力维护广大参合农民权益,为广大参合患者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现就下年度(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次均住院费用、目录外药品比例和直补作出如下郑重公开承诺:
一、按年度累计计算,预计在本院住院参合患者的次均住院费用将控制在______元以内。
二、按季或年度累计计算,在本院住院参合患者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药费比例控制在______%以内。
三、除意外伤害、正常住院分娩、参加商业保险、直补材料不齐全和无法确认参合身份的外,对来自与我院签订了《直补服务协议》的县(市、区,含独立统筹开发区)的所有的住院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进行直补,并直接向参合患者垫付应补偿款。外伤患者直补政策按统筹地区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xx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xx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我自愿进入村卫生室工作,服从医院的领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工作,决心为本村村民服务好。现承诺如下:
1、 责任区内老年人体检率高于85%。
2、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重点人群进行访视。
3、 辖区内高血压或糖尿病的管理率高于上级下达的任务数。
4、 脑卒中、精神病、残疾人中至少两项管理率高于上级下达的任 务数。
5、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儿童进行主动搜索,漏报小于3次。
6、按要求对责任区内死亡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7、按要求对责任区内新婚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8、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儿童死亡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9、 不进行卫生室以外的医疗活动。
10、 不进行超范围行医活动。
如违反以上规定,我自愿退出村卫生室,放弃相关待遇。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金河办事处小界牌村卫生室工作的负责人,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本村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乡村医生服务规范要求,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依法执业。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医改政策,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严格零差率销售药品。不私自购药,不乱收费。如实报告业务收支状况。按时完成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任务,完成医改相关工作任务。
3、服从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双重领导,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领导、聘任、考核与管理。
4、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到热情、文明、尽职,对老、弱、残患者优先服务。以病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5、采用简、便、廉的诊治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人的负担。
6、在上班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着装,挂牌上岗,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7、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等重大事件;无条件地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突击性、指令性等工作任务。
8、如因我村医生在工作中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发生者,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自愿接受处罚或解聘,并愿意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更多的病人提供快捷、优质、个性化的服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现向各位领导做以下成诺: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到位,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服务。
2.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我们社区专门设立了老年人健康档案,及时了解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做到有案可依。
3.为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针对老年人常出现的一些病情,我们社区的医务人员定期为老人们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病情并进行处理,对孤寡老人,残疾行动不便及军烈属,我们进行送医送药上门服务,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
4.在慢性病管理方面,我社区强调“小变化取得大效果”,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和慢性病综合管理体系,同时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健康宣传活动。
5.医务人员要礼貌接诊、文明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对病人不懂的要耐心讲解。
6.医务人员不得以权谋私。要坚决杜绝在医疗服务领域中出现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良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7.要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医药费负担。
8.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9.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10.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护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严防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
针对以上措施,我社区定期开展总结与自我总结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我们将给予严厉的批评,对表现得好的,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务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
二、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具体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事)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
五、落实惠民措施,扩展服务范围。推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师团队服务,探索签约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内容。
六、落实医改政策,让群众得实惠。全面落实医改措施, 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七、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关爱病人、合理诊疗、诚信守法、德技双馨”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xxxxxx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我自愿进入村卫生室工作,服从医院的领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工作,决心为本村村民服务好。现承诺如下:
1、 责任区内老年人体检率高于85%。
2、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重点人群进行访视。
3、 辖区内高血压或糖尿病的管理率高于上级下达的任务数。
4、 脑卒中、精神病、残疾人中至少两项管理率高于上级下达的任 务数。
5、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儿童进行主动搜索,漏报小于3次。
6、按要求对责任区内死亡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7、按要求对责任区内新婚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8、 按要求对责任区内儿童死亡人员进行上报,漏报小于2次。
9、 不进行卫生室以外的医疗活动。
10、 不进行超范围行医活动。
如违反以上规定,我自愿退出村卫生室,放弃相关待遇。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定发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颍州医疗共同体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村级医疗机构业务人员,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 按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要求: (1) 健康档案纸质合格率达到95%,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真实率
达到100%。
(2) 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每年做到四次面对面随访,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做到纸质与平台保持一致,规范率达到80%以上。
(3) 健康教育宣传:每月做一期健康教育宣传,要求有计划、有通知、有签到、有内容、有图片、有小结。
(4) 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应达到100%。
(5) 中医药服务管理: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按标准第一季度完成30%,第二报度完成50%,第三季度完成85%,年终完成100%。
(6) 每月20号上报送公共卫生月报表。
2、 要求每月保证做到村卫生室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3、 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4、 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并做好焚烧记录。
5、 一经发现有村室人员在村卫生室以外地点执业的一律视为非法行为,第一
次劝其村卫生室停业整顿,给予当事人及负责人警告处分;第二次没收相关药品器械、暂停该人员在卫生室执业,对负责人停职;发现第三次的开除出卫生室资格,调离负责人岗位;如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卫生执法机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负责人及村室人员):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管理,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根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卫基妇发〔20xx〕10号)和《 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一、 定点村卫生室职责
(一)积极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解答农民群众新农合政策咨询,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村委会做好每年的农民参合工作。
(二)做好本村和邻村参合人员的门诊诊疗服务,并按报销流程和标准给予即时报销。
(三)负责按季度公示本村参合患者住院报销情况,意外伤害公示,及时向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反映群众投诉的问题。
(四)协助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做好新农合意外伤害责任调查认定、入户随访等工作。
(五)负责本村门诊补偿数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点村卫生室监督管理
(一)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本辖区内定点 村卫生室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农合服务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镇卫生院长、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是本辖区内定点村卫生室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或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 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由新农合管理、医疗、护理、药剂、财会、微机等有关人员参加的 定点村卫生室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切实负起监管职责。监管的主要内容:
1 、 加强对 乡村医生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新农合有关政策、要求、报销补偿比例和程序及注意事项等,使乡村医生掌握新农合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技能,适应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需要。
2 、负责辖区内定点村卫生室诊疗行为和医疗收费的日常监管。
3 、负责定点村卫生室报销补偿资料的审核,同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4 、指导监督定点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新农合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处方和药品管理制度、门诊医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服务的各项措施。
5 、 与乡村医生签订规范服务责任书,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6 、加强定点村卫生室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二)各定点村卫生室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的“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室”标示牌。
(三)设立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和公示栏。张榜公布门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等内容。公布市、镇(街)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和本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报电话。每月将本卫生室门诊病人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镇街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要加强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经常深入定点村卫生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药品使用管理
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所有药品由所属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调拨、统一管理,不得自行采购药品。配送的药品必须是药品报销目录中村级使用的基本药物。卫生室每天要对出入库的药品进行核对,每季度对全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农合村级基本药物目录和处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方所开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不允许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使用非基本药物。
四、门诊医疗管理
(一)定点村卫生室诊桌上要摆放“请出示合作医疗证”桌牌。乡村医生对参合患者要认真进行身份核实,要查验合作医疗证,不认识的参合患者要请出示身份证,切实做到人、证相符,严防冒名就医。
(二)严格门诊登记。要对参合患者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合作医疗证号、家庭住址和疾病名称等。门诊登记本由乡村医生妥善保管,严禁缺页和丢失。
(三)乡村医生看病必须使用处方,处方上要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乡村医生签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书写清晰规范。门诊处方一般疾病用药不超过5 日量,慢性病用药不超过15日量,中草药不超过5剂。每人每天门诊处方金额不得超过30元。处方由专人保存,每月集中装订,专橱存放。
(四)门诊输液病人要使用门诊输液登记簿,要详细记录输液的药品名称、剂量,输液天数。
(五) 乡村医生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治疗,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合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 、结算补偿财务管理
(一)门诊补偿必须规范使用门诊补偿结算单,要真实、完整。结算单必须显示收费项目、药品明细,药品名称、价格要与处方一致。门诊补偿结算单上的姓名必须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处方、门诊日志相一致;补偿结算单必须由患者本人签字,如患者不会签名,由他人代签后必须由患者摁手印。补偿结算单一式三联,一联交患者,一联由卫生室会计(或报账员)保存,一联上交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中心。补偿结算单保存必须专人负责,每月一整理,有封面(封面上注明月份、份数、合计数),专橱集中按月摆放,当月合计数必须与当月微机打印的补偿统计表一致。
(二)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门诊收费类别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收费价格。认真执行邹城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转发济宁市〈关于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严格按要求收取一般诊疗费。处方开药、静脉输液、肌肉注射一个疗程内只记一次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诊疗行为暂定5天为一个疗程,疗程内复诊的,不再收取一般诊疗费。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设立账簿,逐日登记补偿信息并与微机核对,做到日清月结。收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上交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六、微机和软件系统管理
村卫生室的微机不得安装娱乐、游戏及其他非相关软件,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必须安装防毒软件,在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前应首先进行病毒检测。登录卫生室所用的新农合程序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擅自卸载新农合程序及收费、药房管理程序,不得删除系统相关文件。
七、新农合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一)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资格。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的,责令追回流失基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未核实参合人员身份,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的;
2 、未按照规定执行药物报销目录或将目录外药品改变为目录内药品报销的;
3 、造假病人、假处方、假票据套取新农合基金的;
4 、药品违规加价、违规收费的;
5 、开与本次病情无关的治疗药品的;
6 、分解输液疗程、虚记一般诊疗费的;
7 、不及时转诊延误治疗的。
(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的,由所属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处罚,具体由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
1 、乡村医生对参合患者未进行门诊登记,未使用门诊输液登记簿,未使用处方或处方上的药品与微机记录的药品不一致的;
2 、镇卫生院对卫生室药品进行盘点,如发现微机记录药品与实物不符超过正常损溢的;
3 、 门诊补偿结算单上的姓名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处方、门诊日志不一致,其报销补偿费用不予结算,费用由卫生室承担;
4 、 补偿结算单上患者本人未签字或由他人代签后患者未摁手印,其报销补偿费用不予结算,费用由卫生室承担;
5 、其他未尽情况由各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各自实际具体制定。
(三)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履行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监管、审核职责,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的,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月补偿款中扣减,并根据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等有关文件规定, 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黑卫农发〔20xx〕220号、〔20xx〕497号、〔20xx〕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及门诊慢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治疗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费用,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家庭成员中因患疾病发生的门诊药费及门诊慢病和住院医药费用。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充分发挥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管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等具体业务工作。
3、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安排本乡镇具体业务工作。
4、各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参合人员登记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合作医疗参与对象
第六条 合作医疗参与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及农场、林场、粮库下岗非在职人员。
第七条 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参加合作医疗,否则不予以补偿。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本村村委会负责为其办理参合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花名册,于20xx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待遇。
第八条 县、乡(镇)合管办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各级政府配套资金逐项进行登记。
第四章 基金筹集
第九条 20xx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缴费23元(其中20元用于基金统筹,3元用作照片和合作医疗证工本费), 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0元,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4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元。县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农民低保户、五保户、7至10级伤残军人、“三属”、返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个人参合资金。
第十条 县、乡、村三级政府组织缴费,实行“四定”缴费方式,即:定送缴时间,定缴费地点,定缴费形式,定缴费金额。村缴费时间定在11月15―25日,以村或屯为单位确定缴费地点,每个缴费地点设2名以上工作人员;11月26日―28日为乡镇财政所缴费时间,由乡(镇)财政所确定地点集中收缴;11月29日―30日为县财政缴费时间,乡(镇)财政所把资金存入指定账户,然后到财政局社保股开收据。
第十一条 为避免出现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xx年在合作医疗证上粘贴参合农民照片,同时按照卫生部要求20xx年合作医疗证需实行16位数字统一编号。更换现有合作医疗证的,需缴纳3元钱的成本费用,由农民自行统筹上缴。
第五章 基金使用
第十二条 村委会收缴农民参合费,必须以户为单位给农民开统一收据,收据存根妥善保管,同收缴资金一起交回乡(镇)财政所。收费同时收回《合作医疗证》,将收据粘贴在《合作医疗证》前面的彩页上,由村委会派人到合管办统一验证。
第十三条 20xx年新农合补偿模式为:住院补偿 门诊补偿(慢病)门诊家庭帐户。农民缴费部分(每人10元)以户为单位建立家庭帐户,门诊治疗使用家庭帐户资金;住院及慢性病门诊补偿使用统筹资金。20xx年资金分配方式为:住院补偿资金和门诊慢病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和农民缴费10元,共90元/人构成;门诊家庭帐户资金由农民个人缴费中的10元构成。
第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能用于管理费用支出。划分为“基本医疗补偿金”和“风险金”。“风险金”是用于应对超常风险的储备,按合作医疗基金的10%提取。
第十五条 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在完成各项手续的下个月起就可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支付标准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六条 补偿程序:
1、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诊者持《延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在定点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就诊并现场报销。村级医疗机构把门诊医药费直接补助给患者,再由定点村卫生所持患者签字认可的《门诊补助报销单》和《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以及《合作医疗证》,在每月10日前到乡(镇)合管办办理核报手续,并由乡合管办将补助金额记载到《合作医疗证》上,再由村定点卫生所将《合作医疗证》交还患者核实补助金额。乡(镇)级医疗机构把门诊医药费直接补给患者,并打印到《合作医疗证》上。
2、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者在医疗终结后凭医疗机构《病历文书》、《医疗费结账单》和《合作医疗证》,在乡(镇)合管办或县级医疗机构合管科初审,按规定先行垫付。然后乡(镇)合管办或县级医疗机构合管科定期将上个月全部费用汇总后上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审核后交由县财政局开具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报销的费用核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对在县合管办审核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费用,不予核销,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住院治疗时实行“一证通”制度,即可凭《延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如需转诊到县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经本人同意,由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签出转诊证明,经县合管办批准并签署协议书可转到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转诊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式处方、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和《延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合管办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补偿,未经转诊的患者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外出打工(不包括国外)、暂住、探亲、上学期间因抢救等情况异地住院,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式处方、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和《延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补偿标准:
1、门诊补偿: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仅限于本乡镇范围内。个人门诊费用累计报销上限为家庭账户所存金额之内,超出限额后其他家庭成员不再享受门诊药费报销待遇。年内没有使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可累计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得抵缴下年度个人应缴费用。
2、住院病人补偿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线制度,住院补偿及门诊慢病补偿年度累积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3、大病住院补偿是指有住院指征的重症病人,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给予不同比例的费用补偿。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为: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60%;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为: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为45%;出县到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为30%。参合人员外出打工(不包括国外)、暂住、探亲、上学期间因病需住院,原则上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抢救情况异地住院,或确有实际困难无法返回的参合农民,可异地住院治疗。
4、实行门诊补偿(慢病)。家庭帐户资金用完后享受门诊补偿(慢病)。对患慢性病的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给予补偿。慢性病包括: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高血压、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造血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20%,封顶线4000元。慢性病患者的确诊由县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确定诊断,并建立《新农合慢性病电子病志》,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病程记录及用药记录。每年的12月10日―15日补偿,由患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代办。
5、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人限额补偿100元,剖宫产每人限额补偿400元。
第十八条 补偿范围: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费用,根据《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及现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未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十九条 不能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项目:
1、按现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及其他费用。
2、未经批准,到非指定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3、不能提供统一、规范的医疗机构医药报销票据,不能按规定取得相关报销资料。
4、因交通肇事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用;因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用;因自杀、自残、酗酒、工伤、服毒、集体食物中毒、职业病等原因发生的医药费用;就诊或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住院期间病房内除床位费(高间病房床位费按普通床位费计算)以外的其他服务设施费用,以及损坏公物的赔偿费;住院期间的膳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保险费等人工服务费用;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用;近视矫正;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各种减肥、增高、增胖、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的费用;因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非住院分娩的产后疾病及新生儿疾病所发生的医药费;不孕症诊治所发生的医药费;临床用血抵押金(输血费除外)。
第六章 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条 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结核病防治所、县疾控中心预防保健门诊、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同时还包括辖区外的哈市三级公立医院和因急诊就近就医的公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合管办签订服务合同 ,如不履行合同 内容,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要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信守合同,因病施治,控制医疗费用,让利农民群众。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各种诊疗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有权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医疗过程和费用,对违约的医疗机构应及时更换。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销补偿情况张榜公布,在村屯实行公示制。每月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接受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监督。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合作医疗办公室随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三条 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后,在实际运作一年后,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报销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完善。年内合作医疗基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是党员的,情节较重者,给予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1、将本人医疗证转借他人就诊的。
2、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金的。
3 、因本人原因,不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4、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5、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6、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商业保险、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计划免疫保险等可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不影响参合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20xx年9月16日县卫生局会议精神我门诊部于20xx年9月16日下午3时即时召开乡村医生会议
一、传达县卫生局会议精神:
一是要求各乡镇合管办和乡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干文件要认清情势引以为戒,二是要求各乡镇合管办和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对新农合各项工作进行深进细致的自查自纠对存在题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要求组织对各乡镇合管办、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催促检查,三是要求各乡镇静点医疗机构及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汇总后向主管部分汇报。
二、安排整改内容:
1、加强完善新农合兼顾报账文书。
2、严格标准比例。
3、严格使用基本用药。不得使用非基本用药。
4、对补偿凭证、处方、报表、发票进行公示。
5、补偿凭证上加写病人电话号码。
6、做好报账文书的保存。
三、我门诊部积极组织督导小组分别于28日-30日到小寨村、平寨村、仙鹤村、塘上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存在题目:
1、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进户核实力度不够。
2、部份定点医疗机构公示不到位。
3、门诊日志和处方不够规范。
4、乡村医生的能力有待进一步进步乡村医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干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二次补偿宣传不到位参合农民群众相干单据丢失严重。
5、档案管理不到位,使新农合材料不全整。
四、对存在题目即时下达整改报告。
限期进行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查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增进我乡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加大监管力度等平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动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延续发展,根据上级责任目标要求三门峡妇科医院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以下:
一、工作展开情况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公道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救治时确认身份后,认真审核三证并填写新农合进院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单及表三上有病人亲身签字或其家属注明关系并复印身份证签字,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二、存在的题目
1、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份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众所周知,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2、我院工作职员对新农和政策了解不够透彻,针对此项题目,我院今年已组织了两次全院培训,已做到新农合政策人人知晓。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报销用度。
2、加强本院住院病人的审核和查房力度。
3、加强管理职员和经办职员的能力,管理职员和经办职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新农合补偿宣传使参合群众进一步了解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5、我院将一如既往的积极配合上级管理中心的工作,为陕县新农合作出自己应尽的义务。
通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增进我院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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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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