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工厂内的规章制度,本文共12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厂内保工作职责
1.0
目的:建立保安制度,构建严密的保安系统。/>2.0
范围:保安人员/>3.0
内容:保安员岗位责任制/>3.1
保安队长岗位责任制/>3.1.1在人事部的领导下,公安机关指导下,关注治安动态,加强防范能力,负责全厂保安工作。/>3.1.2熟悉并掌握本厂的安全防范情况,调节分配人员,落实保安员岗位责任制。/>3.1.3负责处理本厂出现各种安全防范事故,如遇突发恶性治安事件要及时向厂长汇报和公安机关报警,报警电话为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3.1.4负责落实执行保安制度和反恐措施。/>3.1.5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各项消防工作。/>3.1.6负责组织日常检查,评估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接受公安部门审核,并及时作出改善行动,配合厂内各部门提高“反恐”防范能力。/>3.2
值班保安巡查岗位责任制/>
3.2.1
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全厂区各岗位巡查工作。/>
3.2.2
巡查厂区内重要区域,熟悉各类设备、仓库的位置,如发现未关好门窗,围墙破损,围墙照明系统失效或其他异常现象,自动报警系统报警,要立即查明并立即向主任汇报。/>
3.2.3
提高警觉,巡查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要立即查明情况。/>
3.2.4
夜班保安巡更,并打卡。注意观察四周环境,要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有不法之徒搞恐怖活动。/>
3.2.5
巡查中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神色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立即排查,并及时向主任报告。/>
3.2.6
巡查中发现员工因事吵架、打架斗殴时,应予以劝止。/>
3.2.7当值保安员不得擅自离岗、看书报、打瞌睡或与本职工作不相关人员高谈阔论,如有屡犯者应向主任汇报后再作处理。/>3.2.8根据各部门车间的工作时间,上班开门下班锁门。做好关水、关电、锁门等各项工作。经常并细心检查门窗是否牢固,玻璃、门锁是否有损坏。公共出口和重要部门锁匙造册登记,每月会同安全主任核对检查相关锁匙是否有效,并作检验记录,防止门锁被篡改。/>3.2.9巡查中对于全厂的消防系统,如走火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各种设施如发现有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3.2.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前检查的各项工作。/>3.3
厂大门保安职责/>
3.3.1
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
3.3.2
严守大门,凭证通行。/>
3.3.3
着装整齐、站立端正、严肃,待人热情有礼貌。/>
3.3.4员工携带物品出入须经检查,员工只能携带随身必要物品进厂,下班时密切察看员工状况,防止盗窃现象。/>
3.3.5
外来车辆进厂的工作程序:/>
3.3.5.1
车辆进厂前,在大门外查验。/>
3.3.5.2
先敬礼,后询问送货人员所属的单位或公司、运送物品名称并打电话同相关部门联系核实后才可放行。/>
3.3.5.3
检查登记车牌号码单位名称,司机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出入时间。/>
3.3.5.4
对载有其他单位货物(一车多送)的车辆,一定要派保安员跟车监察卸货。/>
3.3.5.5
在装货或卸货过程中,跟车保安员应监察送货人或司机在厂区内活动,防止非法行动。/>
3.3.5.6
货柜车辆进厂装货前,先与业务部门联系,然后由保安员带到指定区域停放等候装货。旺季货柜较多时,实行‘先出后进’,以免影响厂区内交通。/>
3.3.5.7
工厂旺季生产高峰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厂的数量,并指定在规定区域内停放,不准乱停乱放,以免造成厂区内交通挤塞和事故发生。/>
3.3.6
对一切出厂的车辆凭单检查才可放行,需要运载退厂物品的`车辆,须持退货单,按退货单上的物品数量清点检查,准确无误后凭单放行。/>3.3.7来访人员进厂的工作程序/>
3.3.7.1
热情礼貌待人。/>
3.3.7.2询问来访人员联系要找相关的部门和人,请来访者到接待室稍候。/>
3.3.7.3
对来访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出入时请来访者打开进行安全检查。/>
3.3.7.4
得到接访人认可后,由保安检查登记身份证,记录姓名、号码、出入时间等,提供访客证,由接待或接访人带入厂内。/>
3.3.7.5
访客证的管理3.7.5.1访客证由工厂统一制作、编号备案。/>
3.7.5.2访客证需每日清点登记。/>
3.7.5.3访客证如有遗失应与相关接待部门详查遗失原因及时追?。/>
3.7.5.4确认遗失后,该访客证作废。/>
3.3.8
如遇火警,应迅速打开大门并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3.3.9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岗,仍要坚守岗位。/>3.3.10对废弃物品、垃圾先由部门检查核实后集中如3.3.6处理。/>3.4宿舍保安岗位责任:/>
3.4.1
谢绝非职员进入宿舍区,严格执行宿舍制度和作息时间。/>
3.4.2宿舍区内车辆停放指定地区,禁止堆放杂物,保持宿舍区内通道畅通无阻。/>
3.4.3
上班后,对出入宿舍区的人员作登记记录。/>
3.4.4
熟悉宿舍区内各种消防设施,如走火通道、灭火器材、应急灯、紧急出口等。/>
3.4.5
做好安全防范巡视,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事故等。/>
3.4.6
收到宿舍区内设备损坏报告,例如电线线路损坏等,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迅速检修。/>
3.4.7
如遇火警,及时打开大门和宿舍区内各紧急出口,组织员工疏散并迅速报警。/>
3.4.8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岗,仍要坚守岗位。/>3.5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3.5.1
保安能力可处理范围内的事件(如斗殴、争吵、小件物品偷盗,非法进入、无证等)由保安交保安队或人事部按章处理,防止事件扩散,并将事发经过详细报告。/>
3.5.2
重大治安事件(如伤害、破坏和偷盗重要设备)应先报告厂方负责人和报警,并将事发经过详细报告。/>
3.5.3重大突发灾难(火灾、天灾等)应镇静,观察灾情情况,并及时报告厂方负责人和报警,按规定程序处理或待命。/>3.6
外销的运输和工程合同中,要求对方对派出人员作背景调查和审查,确保外来工作人员素质,施工期较长工程应与施工方签定反恐协议,并将资料提交保安队备查。/>
3.7
接收外来邮件、快递时,应先查核送件人证件、检查邮件外面的状态是否可疑。/>核对收件人或部门核对无误后才办理收件手续,发给收件人时应再次核对签收/>才可发出。/>3.8
交接班记录、出入登记记录、访客登记记录,内部保安会议记录、紧急事件记录、照明系统巡查记录、保安员培训记录,应按规定要求项目记录详细,妥善保管,各项记录保存一年以上备查,经批准后方可销毁处理。/>3.9
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身体素质、业务能力培训,保安员守则和保安制度并为保/>安员考核内容,保持保安员培训、考核、上岗记录。
上一篇:综合部岗位目标责任书 下一篇:生产调度岗位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结合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我校各班开展了有关垃圾分类的班队主题教育。以“垃圾分类与我同行”为主题来进行向大家展示垃圾分类的日常常识。通过活动,让全校学生了解了更多的垃圾分类知识,更深层次的体会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放家长信,“小手拉大手”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及社会人员掌握“垃圾分类”常识。
通过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同学们明白了: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生产生活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系统工作,同学们不仅在学校要做到将垃圾进行分类,同时也要告诉自己的家人及其身边人做到垃圾分类,使我们生存的空间真正变得洁净、明亮!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指示精神,全面推行“桶长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美丽半山,结合半山社区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开展了相关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今后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铺垫。
针对社区餐饮经营户较多,随意倾倒垃圾行为频繁,社区重点围绕经营户开展了宣传活动,强调了规范倾倒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的注意事项,纠正随意倾倒垃圾的不当行为。
在宣传活动中,社区还以短信、横幅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普及分类知识,垃圾分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社区将号召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分类中来,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
11月21日,由首都文明办、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大兴区委区政府共同主办的“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走进大兴区青云店镇。
近年来,青云店镇把环境建设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他们不仅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办公垃圾的产生,对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处理,而且在农村地区同步推进。制定了《青云店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小张本村、老观里村率先实行垃圾分类,每户配有三个垃圾分类桶,村里配有专业垃圾回收车,村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其他村的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
镇里对各村都有明细要求,灰土、可堆肥垃圾就地处理,实现循环再利用;渣土垃圾单独收集和运输,就近运送到指定的三处废弃坑塘处理;有害垃圾由村里统一集中存放,按要求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定期集中处理;其它垃圾放入各村大垃圾箱内,由镇里的专用运输车运到填埋场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农户自行销售到回收公司。通过多层级、系统化的垃圾分类处理,有效实现了垃圾减量化,村庄环境更加整洁优美。去年,该镇被评为“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环境整治先进镇”。
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走进新农村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12次,收到了显著成效,活动遍及全市所有的远郊区县,使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活动家喻户晓,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活动学习掌握了垃圾分类知识,养成了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推动农村环境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活动中,还组织了以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处理为主题的知识问答和文艺演出,并深入青云店镇居民家中,参观镇里的垃圾处理设施。
首都文明副主任陈建文,市市政市容委副书记、副主任孟令华、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新农办副主任高华和500余名村民代表参加了活动。
为提高辖区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更多的了解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知识,劳动一坊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各小区院落向居民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和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同居民交谈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容易混淆的分类难题,以及垃圾分类以后的处理方式,让居民明白分类后的垃圾能变成可利用的资源,使垃圾分类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更要以自身行动支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带动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参与。
此次宣传,增强了辖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促进更多居民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不断提高辖区居民自觉爱护保护环境,促进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通过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
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
3.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酒店新员工学习工规章制度
一、须准备的证件(入职前必须交齐,特殊原因必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办好交行政人事部)。
1、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两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岗位必须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非长沙市户口需办理)。
4、健康证(星期一至星期五在天心区卫生防疫站办理)。
5、按酒店规定缴纳培训或试用期费食宿费 元。
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1、入职员工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酒店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员工享受岗位试用期工资为 元。
2、员工从入职当日起须遵守酒店《员工手册》,如发现员工触犯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的,酒店将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办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3、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作息,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将请假条交部门经理批示后方能休假。
4、酒店将组织新员工进行培训并在转正前进行考核,合格才具有转正的基本条件;员工如在计发转正工资之前提出辞职,则其离职工资一律按试用期工资计发。
5、试用期员工离职者,须提前7天(入职员工头7天为见工期,见工合格者方能正式试用,且此7天一并作为考勤核算工资,若在7天内提出辞职的,酒店将不发放任何工资)以书面形式将辞职报告送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递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核算时间,7天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正规程序办理者,酒店将扣其缺勤工资。食宿费予以退还;未经酒店领导批准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食宿费按相关规定退还。
6、员工离职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食宿费全额退还。
7、试用期合格者,酒店按规定程序将组织签定劳动合同,享受酒店合同员工的福利。
三、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1、员工着装要整洁,男员工经常修理发脚,留长发的女员工必须用发束将长发盘起,上班要配带工牌,进出酒店如遇客人、领导要有礼貌地打招呼。
2、员工严禁佩戴各种手饰、项链、耳环等。
3、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严禁从酒店大堂进出,严禁乘坐客梯,严禁使用客用卫生间。
4、严禁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与物品、偷带酒店或客人物品出店、偷吃酒店食品。
一、总则
员工工服和工号牌是本公司向各工作岗位提供的工作服装。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及员工素质,由公司统一为员工订制工服,并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5、工服样式、工号牌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四、工服的发放
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和工号牌的统一发放管理工作,办理员工工服领用手续,包括押金或身份证的抵押、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五、员工工服的管理
1、员工入职后领取工服及工号牌;
2、员工所领取的工服和工号牌要注意爱护、保管,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不得任意修改、损坏或者将各种颜色洒于工服上,如果违反此管理制度,员工必须要承担工服制作的所有费用并且需要再购买新工服
3、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导致工服和工号牌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部门领导核实后,准予换发;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号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4、员工不得擅自修改工服式样;
5、工服或工号牌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6、员工的工服和工号牌不得借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因为借给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坏需要个人承担费用并且要给予罚款处理;
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8、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号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9、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和工号牌的责任。
10、员工离职时应将其工作服事先洗干净叠好和工号牌一起交还;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还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目的:
为推进公司凯发k8游戏的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为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降低吸烟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争创省级卫生文明城市,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图书室、餐厅以及政务办公大厅;汽车站、火车站的售票厅、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内;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和餐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病房;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图书馆、影剧院、档案馆、书店、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歌舞厅、游戏厅、网吧;金融、电讯、商场、超市、药房、售楼部及福彩、体彩站等大众聚集的室内场所。
二、公共场所单位必须采取下列禁止吸烟措施
(一)公共场所内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二)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在大厅、走廊、电梯间和公共厕所处张贴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在远离主体建筑和人群通道的地方设立合格的吸烟区(吸烟区不封闭),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并设立明显引导标识;
(三)各公共场所经营者要设立文明劝导员,劝导员佩戴标志,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纠正其不文明行为。
三、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禁烟工作的督查、指导。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月二十六日
为加强厂区以内防火安全管理,现对进驻厂区办公的所有公司及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
1、凡所有进入厂区区域内的人员,除指定场所(1、集团办公楼4楼天井区域;2、驾驶员休息室;3、厂区大门5米范围内;4金山大道公司的吸烟区),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吸烟。
2、集团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公司及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由**、***、***、***、***五人组成。
3、凡发现进驻公司人员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将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由检查小组成员告知其公司行政办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罚(外来人员进入药厂吸烟,带入人员应予以劝导至指定场所吸烟);上级部门至厂区检查工作则另行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发现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的,将予以告诫;通告发布三天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1月1日
1. 目的
为了确保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使用,做好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目前公司在用的厂内机动车。
3. 相关定义
厂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区内行驶的用于特殊作业的车,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4. 工作职责
4.1 资产管理设备能源部(以下简称“设备能源部” )是公司厂内机动车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4.1.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公司的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监督各使用单位的执行情况。
4.1.2 负责组织对新购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1.3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取证、换证。
4.1.4 组织厂内机动车的检验、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方案的审查;参与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安装。
4.1.5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的外委维修管理。
4.1.6 组织厂内机动车事故的事故分析会和处理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1.7 负责监督建立厂内机动车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档案。
4.1.8 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本公司厂内机动车年度综合报表。
4.1.9 参与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1.10负责掌握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组织安排重大隐患的处理,
厂内机动车检修计划的审核。
4.2 生产技术部职责:
4.2.1 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修改、补充车间制定的厂内机动车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和管理考核办法,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2.2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设计管理
4.2.3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3 工程管理部职责:
4.3.1 组织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负责监督安装工程中原始数据、技术变更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3.2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工程施工管理,组织工程的验收;负责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工程质保(修)的管理工作。
4.3.3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3.4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项目施工各阶段设置定期不定期检查。
4.3.5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项目后评估工作。
4.4 安全环保部职责:
4.4.1 组织对厂内机动车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上报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4.2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取证/换证工作的管理。
4.4.3 监督厂内机动车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4.4.4 对危险源辩识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4.5 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职责:
4.5.1 贯彻执行有关厂内机动车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4.5.2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3 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的“三大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
4.5.4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使用、管理。
4.5.5 编制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年度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4.5.6 参与厂内机动车工程的竣工验收。
4.5.7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5.8 参与对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
5. 工作流程
5.1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必须由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
5.2 厂内机动车的施工管理
5.2.1厂内机动车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格;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
5.2.2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坚持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凡列入公司计划内的厂内机动车竣工时,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有关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由使用单位、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签字验收。
5.2.3 厂内机动车交付使用前,应由有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在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5.3 厂内机动车的注册登记
新增厂内机动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设备能源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厂内机动车质量证明书。
(二)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厂内机动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三) 厂内机动车使用登记申请书(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四) 厂内机动车使用注册登记表(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五) 厂内机动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5.4 厂内机动车档案资料的管理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4.1 厂内机动车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
5.4.2 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记录;
5.4.3 厂内机动车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4.4 厂内机动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4.5 厂内机动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5 厂内机动车的运行和维护
5.5.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5.5.2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将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人们注意的显著位置。
5.5.3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
5.5.4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5.5.5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厂内机动车,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5.6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以书面及时报告公司设备能源部,经批准备案后向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报公司设备能源部批准备案后进行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5.6 厂内机动车的修理与改造
5.6.1设备能源部应根据定期检验结果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压力管道修理与改造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6.2工程部应对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实施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施工资质符合法规要求;
5.6.3厂内机动车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厂内机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使用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单位。
5.6.4安装、大修、改造的厂内机动车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使用单位。
5.6.5 厂内机动车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
5.7 定期检验
5.7.1 各使用部门/单位应编制本单位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5.7.2 设备能源部应编制公司年度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8 厂内机动车的使用变更、停用、报废
5.8.1 厂内机动车变更使用时,原使用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使用单位,并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5.8.2各使用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需要停用或报废时,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鉴定后方可停用或报废。
5.8.3设备能源部应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办理停用或者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6 附录
5.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由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
5.2本办法自发之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实施。
附表: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机动车检查表
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总局令第13 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厂内机动车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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